學生會-會議室借用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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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場地借用期間,發生的任何設備或器材的損壞,都必須負賠償責任。
2.使用完場地後,請把隨身垃圾帶走,勿遺留個人垃圾,並確實將電源關閉。
3. 申請單位請至少於活動前兩周提出申請,需用器材以各場地現有者為限。
4. 場地借用結束時,請找負責人對器材及場地進行檢查。(最晚21:30)
5.本校全面禁菸,禁止在內部場所抽菸。
6.如需使用投影機等貴重設備,請事先告知。
7.請遵守以上場地使用規則 ,若未遵守規定者,未來不再借用。

負責人:陳俊義
電話:0910-389-195
LINE ID:jack980055

是否已詳閱上述說明,並同意遵守規範 *
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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